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5-14 15:33:22 阅读:686 来源:admin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
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档案局:
为将自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全市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综合提升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切实落实《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县乡基层财政基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根据《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综合提升活动的通知》(濮财农改[2014]8号),经市财政局、市档案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乡镇(办)财政所
二、目标任务
2015年达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的财政所不低于70%,其中每个县(区)至少要有2个财政所达到省一级的标准。
三、申报时间
5月20日至7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单位根据《河南省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见附件1)逐条对照自查,自查合格的,向本县(区)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认证申报。
(二)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自查报告。主要内容:本机关基本情况、档案工作全面管理情况、争创档案规范化管理单位的主要措施与成效和自检评分情况。
3.《河南省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申报表》(一试三份,见附件2)。
(三)县(区)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的等级进行分类,将申报省一级的单位材料报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审批;申报省二、三级的单位由县(区)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审批。
(四)将申报省一、二、三级单位的有关材料报省档案局备案、发证。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濮阳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业贤(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刘东斌(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张耀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 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
孟祥林(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连永红(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税费改革
指导科科长)
巩 磊(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主任科员)
徐 凯(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副
科长)
亓晓华(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孟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霞、连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省一级评审认证考评小组由市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5人左右组成。
县(区)应成立相应的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省二、三级评审认证考评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县(区)财政局、农改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要求,规范实施。要组织基层财政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抓住关键,把握要点,对照标准,自查自纠,确保规范实施。
(三)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市、县(区)乡镇财政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统筹谋划,规范、有序地做好认证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农改部门要加强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支持、有效指导,力争通过认证工作的开展,使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附件:1.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 (点击下载edit/uploadfile/20155/2015-5-14-15-56-59.doc)
2.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申报表(点击下载edit/uploadfile/20155/2015-5-14-16-0-0.doc)
2015年5月11日
濮 阳 市 财 政 局 濮 阳 市 档 案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