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充实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3-25 8:33:04 阅读:703 来源:admin
濮农改办〔2015〕4号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充实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挥项目的支撑作用,推动我市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级财政、农改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和措施,理清思路,把握机遇,全力以赴抓好项目的谋划工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局部与整体等关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推进机制,力求做到储备一批、规划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更好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根据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的部署安排,从2013年开始,我市就组织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相应建立了项目库,进行了有关的项目储备。但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向美丽乡村建设的转型升级,财政奖补扶持的方向也发生了变化,对原项目库中符合《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项目,及时调整补充到本县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库。同时,根据《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尽快筛选和储备一批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作为我市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依据。
1.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在已定的五年规划基础上,不断充实未来三年的项目库。在组织申报项目时,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到到农民的承受能力,要结合村民筹资筹劳和社会捐赠资金等情况,按照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落实资金,资金安排不留缺口,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
2.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就我市而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范围为各县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省级财政将对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和中心村项目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各县区要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筛选项目,尽快建立项目库,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县上报的项目库,组织人员现场考察,以便在可用资金规模内确定向省财政厅推荐的项目。原则上,纳入当年的实施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产生。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是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县、区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作相关项目的调研、搜集、筛选和上报工作,切实筛选出一批资源禀赋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充实到项目库中去。
2.各县区应按照要求,尽快编报本级的项目库,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项目库,及时组织人员汇编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
3.向省财政厅推荐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原则上从该项目库中筛选,未入选濮阳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和资金配套。
请各县区务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