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添加时间:2015-3-13 14:07:14 阅读:657 来源:admin

       按: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现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予以印发,供各县区参考。

研究谋划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提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做好指导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相关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分配和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试点;参与农业农村发展重大政策研究,配合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承办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其具体工作任务为:

一、研究谋划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思路,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改革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创新。

三、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创新,指导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小城镇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等工作。

四、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指导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五、推动乡村公共治理机制创新,指导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指导,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六、统筹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管理和统筹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制(修)订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

八、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宣传、培训、督查和信息建设工作;编写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简报和动态。

九、办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益科)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11161号
联系电话:0393-6666783 邮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