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魅力濮阳”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0-31 11:00:33 阅读:681 来源:admin
濮农改办〔2014〕23号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魅力濮阳”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改办:
为全方位、多视角、多层面展示近年来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财政建设工作成果,同时,不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审美观,强化基层财政干部观察社会、品味人生、增长才干的能力,展现基层财政干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决定组织开展“美丽乡村•魅力濮阳”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作品紧扣“美丽乡村•魅力濮阳”这一主题,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财政建设工作的最新成果,聚焦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镇财政所建设等。作品限于在濮阳辖区内创作,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
1、内容: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紧扣活动主题,展现承担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乡镇财政部门与时俱进、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反映在基层财政干部的努力下,为农民生活带来的新变化;二是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多样化,构思巧妙,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多方位、多角度展示美的魅力,给人以美的愉悦、视觉的享受。
2、形式: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格式为不小于300K的JPG文件,附作品名称、简要说明、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3、版权: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如作品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二、投稿方式
1、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要求:XX县(区)摄影作品,邮件中标明照片题目、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及部门名称,以便作品采用后通知作者。
2、联系人:徐凯 联系电话:6666785
三、征集阶段
10月28日起,征集作品,望各县区财政、农改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尤其要调动各乡镇(办)财政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以基层一线干部的眼光去审视和展现农村所发生的巨大的变化。
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底。
四、展示阶段
12月15日起,推出作品集纳展示页面,通过网站进行宣传推介,同时,制作成宣传展板,在基层财政部门集中展示。并在此基础上,编纂“美丽乡村•魅力濮阳”摄影作品宣传画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