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2014-6-23 15:21:09 阅读:732 来源:admin
濮农改办〔2014〕18号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3年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
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关县区财政局(农改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奖补资金的管理,市农改办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看项目资料和会计账簿等方式,对全市四县(不含范县)两区2013年前新建和改扩建的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按照省财政厅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工作的整体规划,我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近几年共新建改扩建规范化财政所45个,总投入3000多万元,总面积达19800多平方米,所均面积440多平方米,办公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五统一”工作在全市推行后,所容所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初步实现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和会计凭证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新建改扩建的财政所产权不明。检查中发现部分财政所建成后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特别是置换的所都没办过户手续,固定资产没有划转到财政部门,如台前县吴坝乡财政所,华龙区孟轲乡财政所。
(二)个别所规范化建设档案资料不全。有的财政所建设检查时找不到项目立项、规划、施工许可、招投标、施工合同、决算审计等项目资料,及个别的工程完工两年了没有开具发票。
(三)个别县区没有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多数县区省市县资金都能够及时拨付乡镇财政所,及个别的存在有县级配套资金额不足,拨付不及时,如南乐县和个别置换的财政所资金配套不到位。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没按专户管理,没有建账,如开发区只作了凭证,没有登记账簿;还有的工程预付款收据是白条,没有领导签字,如台前县夹河乡工程预付款收据为白条,没有领导签字。
(五)个别县区对开展自查不认真,自查资料准备不充分,如南乐县寺庄乡检查时拨款依据找不到。
三、整改建议
(一)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的乡镇财政所权证办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促,尽快办理土地证、房产证。
(二)尽快完善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的档案资料,及早做好省厅验收的准备。
(三)尽快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要抓紧足额配齐。
(四)做好基层财政干部培训,针对财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举办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201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