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
关于201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6-6 10:24:04 阅读:779 来源:admin

 
 
 
 
 
 
 
濮农改办〔2014〕14号
 
关于201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县财政局:
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请各县根据省定的资金额度,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各县要根据省定的奖补金额,在原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合理调整项目内容、资金结构,确保项目资金不留缺口,原则上项目应于2015年6月底前完工。各县要及时将调整后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于6月23日前报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厅将以此为依据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2.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应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规定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内容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计划的资金使用范围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超范围使用财政奖补资金。
3.足额落实项目资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和《项目指南》的要求,考虑项目实际,各县区应以不低于规定的比例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其中:省市县配套为7:1:2,县级配套不得转嫁乡镇。同时要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和其它资金的落实。
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县级财政部门作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对项目负总责。同时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明确乡镇财政所监管责任,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资金拨付、实施和验收等应经乡镇财政审核签署意见。
 
附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情况表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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