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农改办〔2014〕11号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对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所建设
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改办):
为进一步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所建设资金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完工情况。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励项目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工,并将档案资料整理齐全;财政所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计划全部完工,并将建设档案资料整理齐全。
2.资金落实情况。县级财政是否按照市县按比例分担的原则落实配套资金用于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励项目建设;县级财政是否按照财政所建设配套标准(不低于20万元/所)全部配套到位,并提供配套资金(预算)文件。
3.资金管理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励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分村核算并实行报账制,资金是否按规定拨付,账务管理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及时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是否存在大量余额,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情况。财政所建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和要求,并提供拨款依据。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以县区自查为主、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10日前)。由各县区要本着事实求是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乡镇进行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抽调力量进行抽查或互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县区要对自查及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有相关数字、有具体情况、有整改意见的自查报告会同《濮阳市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濮阳市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表》于5月12日前上报市农改办。
第二阶段为市级抽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农改办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会计账簿等方式,对县区进行检查,对乡镇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乡镇总数的20%。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此次检查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农改办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严防走过场。
2.查纠并举、总结经验。对自查和市级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和纠正。 对违规违纪的现象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尤其是在创新资金监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资金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市农改办联系。
联系人:连永红 杨建萍 电话:6666785 6666780
邮箱:pysngb@163.com
附件:1.濮阳市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检查情况汇总表
2.濮阳市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表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