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政
关于上报2014年乡镇财政所建设计划的函
 
添加时间:2014-4-17 15:21:26 阅读:664 来源:admin

关于上报2014年乡镇财政所建设
计划的函
各县(区)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厅《关于上报2014年乡镇财政所建设计划的通知》,今年是开展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的最后一年,请各县区按照自愿建设的原则上报2014年乡镇财政所建设计划,省市财政将根据上报情况和以前年度奖补情况,按照先建先补的原则,分配财政所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所建设计划,包括计划新建、改扩建、维修的乡镇财政所名称、建筑面积、开工日期、投资总额、资金来源等(具体内容见附表),请于4月18日之前上报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连永红    联系电话:6666785
E-mail:pysngb@163.com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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