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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规范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讨论稿)
 
添加时间:2013-2-28 15:54:26 阅读:1143 来源:admin

 濮阳市规范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讨论稿)

 

各县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1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财基财[2010]1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的通知》(豫财农办[2012]18号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规划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题,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    工作目标: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要求,从2012年起,到2014年,通过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使全市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稳定,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到2014年全市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规范化乡镇财政所标准。

二、   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的内容:

结合全市乡镇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

(一)    规范组织机构:

1、     管理体制统一。乡镇财政所实行县级财政统一管理体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     职能职责明确。根据当前乡镇财政工作实际,乡镇财政的主要任务是: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村级财务代理等。

3、     人员配备合理。乡镇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立所长、副所长、总预算会计、税收专管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专管员、票据专管员、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专管员、国有资产专管员、乡镇债务专管员、乡镇财务会计、乡镇财务出纳、村级财务会计、村级财务出纳、档案专管员等工作岗位,可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工作业务量大小等情况,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会计、出纳等不相容工作岗位不得由统一人员同时担任。

(二)    规范业务工作

1、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包括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财政专户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村财乡监等制度。制度建设应涵盖财政管理、财务管理、基础管理等方面内容。

2、     业务管理规范。

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符合“乡财县管”、“村财乡监”改革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预算管理、补贴发放基础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村财乡监、债权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票证管理等财政业务管理中,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台账信息录入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全。

3、     基础工作扎实。

充分发挥直接面对农民、贴近农村的优势,随时掌握乡村动态信息,建立完善涉农补贴数据库等“三农”基础信息库和符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库。

(三)    规范内部管理

1、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

2、   目标考核办法完善。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等办法,基础业务流程、工作目标和考评指标细化量化,操作性强,有效促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

(四)    规范队伍建设

1、   人员结构合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规范的乡镇财政选人进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凡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财政所需要补充人员,都要按照逢进必考原则,从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逐步提高40岁以下人员比例。

2、   业务培训开展有效。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安排专门培训经费,采取多种方式分批、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乡镇财政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的人数不少于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每三年轮训一遍。

(五)  规范基础设施

1、   办公用房及设备配备能满足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新建乡镇财政所应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及必要的配套用房,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办公用房和便民服务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0平方米和60平方米,墙体张贴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岗位公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接受群众监督。合署办公财政所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应有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办公设备配置要有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档案柜、交通工具等,达到人均1台计算机、21台打印机、1个所1台复印机、12组档案柜、1个档案室10组档案柜,保证每所一辆公务用车,能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需要。

2、   办公场所设置能体现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的需求。设有美观规范的政务公开栏、对外宣传栏或便民服务橱窗,及时宣传财政政策、财经法规等内容。

(六)  规范信息化建设

1、   业务四级贯通。财政内网连通每个财政所,在已投入应用的市县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基础上,整合县乡现有业务系统,构建河南省县乡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县乡财政业务管理一体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平台业务贯通、数据贯通,提高县乡协同办公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化水平。

2、   网络运行安全有效。内外网物理隔离,核心业务服务器和数据库原则上由省辖市财政信息化部门托管,信息网络运行高效,数据安全。

三、 实施步骤

(一)2012——2013年,对租借办公用房的、合署办公用房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且无便民服务大厅的,以及办公用房是危房的财政所,支持其通过新建等途径,全部达到相关面积要求。

(二)2014年,对单独办公但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财政所,支持其通过改扩建等途径达到要求,确保2014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全面推进六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四、总体要求:

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细化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   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主要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各县区要成立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领导小组,精新策划,认真组织,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2、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把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规划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落实,加强内部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 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1、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管理现状,要以财政资金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认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2、   各县区要对所辖乡镇财政所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实施,对基础好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帮助其提高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 加大投入,确保到位

各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全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对通过验收认定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财政所,省、市财政各给予20万元的奖补资金,县财政也按要求安排20万元以上配套资金,省、市、县奖补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主要用于改善乡镇财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 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1、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需要全市财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县区财政局要结合实施方案,加强经验交流,典型引导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从2013年起,市财政局要制定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考评计分标准,由县区评比推荐,市财政局考评验收后,评比产生市级规范化财政所,并给予表彰奖励。

 

 

 

 

                                                  濮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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