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13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讨论稿)
添加时间:2013-2-28 15:53:29 阅读:889 来源:admin
濮阳市2013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讨论稿)
为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闸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8号精神和《河南省2011——2013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豫财基财[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濮阳市2013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基层财政干部队伍监管政策执行能力为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
二、 基本原则:
(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参训学员的积极性,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统一组织,统一制订规划,统一安排内容,分阶段组织实施,分批安排人员。
(三)通过培训促进工作,通过工作检验培训实效,努力提升乡镇财政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 培训对象:
濮阳市各县(区)乡镇财政干部,同时包括县(区)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人员。
四、 培训内容:
(一)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
(二)涉农补助政策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关制度,工作模式和方法
(四)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知识
五、培训时间:
从4月份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人数在乡镇财政干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争取达到50%,每次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
六、 培训教材:
主要使用财政部统一编审的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补充教材,充实完善培训内容,增强实用性和针对性。
七、培训方法和方式
全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由市农改办会同干部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县(区)农改办负责人员组织。培训方式:采用集中面授与实地考察相结合。
八、 培训经费
根据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要求》,乡镇财政所长和师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各县(区)乡镇财政干部及县区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