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
添加时间:2013-2-28 15:52:09 阅读:956 来源:admin
濮阳市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讨论稿)
各县(区)农改办: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夯实乡镇财政管理和资金监管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财政局(农改办)
二、考核内容
围绕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组织落实10分,决算报表的真实性20分,决算数字的准确性30分,决算内容的完整性30分,决算报送的及时性10分。
(一)组织落实(10分)
1.明确分管领导、报表负责人和联系人。(3分)
2.按统一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认真组织报表数据的录入、汇总、审核等各项工作。(3分)
3.各乡镇决算数据必须与部门决算及总决算核对一致,核对和汇总发现问题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4分)
(二)决算报表的真实性(20分)
编制的乡镇财政决算中如有帐表不一、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现一处,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三)决算数字的准确性(30分)
1.填报口径是否严格遵循上级下发的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不符一处扣1分。
2.各报表间、报表内部的关联数据是否衔接一致,符合逻辑关系,并通过报表模板审核公式审核。不符一处扣1分。
3.上、下年度间关联数据是否衔接一致。不符一处扣2分。
4.报表模板完整,命名规范清晰。不符一处扣2分。
(四)决算内容的完整性(30分)
1.结构完整(15分)
(1)报送的决算数据、决算报表模板是否齐全。数据缺少一处扣1分,报表缺少一张扣1分,缺少编制说明扣2分。
(2)报表的签章是否齐全。缺少签章扣2分。
2.编制说明(15分)
(1)编制说明反映乡镇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机构情况、单位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编制说明与审核公式不符的特殊情况:上、下年度间关联数据变化较大的,应注明,并进行合理、准确的分析。缺少一项扣2分。
(五)决算报送的及时性(10分)
各县(区)财政局(农改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提前报送不加分,每份材料迟报一天扣1分。
三、考核评比
市农改办根据本办法对各县(区)乡镇财政决算编报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考核基础上评选出乡镇财政决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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