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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添加时间:2017-3-3 14:57:05 阅读:791 来源:admin

      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日前,我局印发《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濮财农改【20173号文),提出了2017年全市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两个覆盖、两个升级、一项探索”的“221”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从而为加速补齐短板弱项,继续谱写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新篇章,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市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工作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1.充分认识搞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各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遵循客观规律,保持历史耐心,坚持把“人民幸福感”放在首位的价值取向,秉持“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的工作理念,大力支持薄弱乡村,推动农村均衡发展,着力突破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困局和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积极推进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通过一事一议,打通小康路上“最后一公里”;通过政策转型,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通过党建引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通过创新载体,打造乡镇财政管理的升级版,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实现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但同时也应看到,财政部门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让村村受益的“普惠制”政策内涵还时常被曲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还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党政领导的关注点不尽吻合;项目建设上还没有妥善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打造项目亮点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实施中的权责边界还有有待于进一步明确;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还没有找到有效的运作机制;乡镇财政部门的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市级财政与省财政直管县被省财政厅作为同一层级管理的情况下,市级财政角色定位尴尬;在贫困县涉农资金由县整合使用后,市级财政指导县区级财政的方式、方法也急需改变和调整等。为此,各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遵循规律,积极寻找破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新形势下工作推进的新机制,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不断推动全市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2.总体要求。2017年全市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研判形势、准确把握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 “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美)、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两个覆盖、两个升级、一项探索”的“221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加速补齐短板弱项,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继续谱写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新篇章,努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3.“两个覆盖”的目标:用一年的时间,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全市非贫困县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用三年的时间,实现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在南乐、清丰两县的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全覆盖。

4.“两个升级”的目标: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向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升级,通过精心选定一批“中心村”、“特色村”,着力打造形态上“小而美”、产业上“专而强”、机制上“新而活”和具有乡村风情、城市品质的魅力村镇;在全市乡镇财政所中开展创建服务型示范财政所活动,打造乡镇财政管理的4.0版,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创建成果,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创建一批市级服务型示范财政所,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效应,力促乡镇财政服务农村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5.“一项探索”的目标:利用财政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机遇,找准定位,精准施策,根据不同村庄的不同自然条件和产业基础,找到最适合当地发展的路径,从而探寻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6.深入调查摸底。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村级公益事业进行奖励扶持,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庄严承诺,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惠及所有农村人口,各县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及时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底子,在全面掌握“空白村”的基础上,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全市非贫困县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

7.制定工作方案。要详细列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空白村”名单,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项目规划、编制、申报等工作,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尽快将“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

8.完善农村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要坚持议事当头,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村级公益事业完全由村民通过民主议事程序议定,实现“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形成“群众干,政府帮”的新局面,从而推动农村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在涉农涉村项目建设中发挥更有效作用。

9.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转型升级。在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本辖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向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升级,并结合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活力魅力。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农村发展,财政人的责任”主题观摩活动,评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示范点,并合理编组观摩线路,通过示范带动,把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10. 严格资产移交手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及时督促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

11.贫困县和纳入城镇及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空白村”问题。贫困县要将贫困地区“空白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纳入扶贫攻坚计划,不断改善落后村庄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已纳入城镇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且在近期将要拆并的“空白村”,原则上不再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四、积极实施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12.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设计。要按照创新设计理念,贴近当地实际开展项目设计,摒弃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如绿化要以立足实用、以当地常见树种为主,雨污排水不提倡雨污分流,力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乡村风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13.按支出责任分级落实项目。省市县财政资金应分项目使用,原则上各级安排资金建设各级的项目,不允许按比例将资金分摊到各个项目中;县级财政要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并督促项目的实施,市级财政将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相应的支出责任;项目若需变更,应由县、市财政部门逐级上报至省财政厅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14.通过台账式管理推进项目实施。通过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建立起项目建设工作台账,明确人员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自上而下责任明确、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5.贫困县的美丽乡村建设问题。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并切块下达后,当地政府可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以避免同其他县区形成较大落差。

五、着力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16.打造样本试点。要抓住政策机遇,着力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和核心作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要用身边的典型示范带动,重点打造样板村,并通过现场观摩,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17.力求合作双赢。要坚持引导不主导,扶持不包办,因村因势施策,通过财政扶持资金的注入,把分散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把闲置的集体资产利用进来,把涣散的人心凝聚起来,力求以改革寻合作求双赢,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农村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18.适时交流培训。要在培养典型、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举办试点村干部培训班,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拓宽思路、提升信心;通过对党的政策和农村实用知识的学习,提高村干部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

六、在全市开展创建服务型示范财政所活动。

19.打造乡镇财政管理升级版。以近年来组织开展的实施乡镇财政所三年建设规划(1.0版)、推行乡镇财政所建设“五统一”(2.0版)、 组织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综合提升活动(3.0版)为基础,结合今后一个时期乡镇财政工作任务,着重从能力素质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载体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入手,在全市乡镇财政所中开展创建服务型示范财政所活动(4.0版)。

20.强化能力素质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定期举办全市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班,不断拓宽基层财政干部的工作视野。积极选调乡镇财政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培训,组织乡镇财政干部积极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调研报告。

21.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梳理完善乡镇财政资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廉政效能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资金监管、惠农资金发放、勤政廉政等相关制度,建立层级监督检查。

22.强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最大限度破解制约乡镇财政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方面开启新篇章。

23.强化服务载体建设。在服务载体建设方面,开展“党员先锋岗”“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活动,加强窗口建设,推进乡镇财政档案管理达标升级,确保乡镇财政所(分局)达到档案管理省一级单位标准。

24.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主要是建立会商、帮联制度,将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服务等送到乡镇直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乡镇财政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规矩意识,明确职责边界、权力范围,要做到有为有不为,知足知不足,把责任和压力传导至市、县、乡履行农村综合改革职责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在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坚持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

26.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工作、重要建设项目、大额支出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坚持召开主任办公会或全体会进行集体讨论,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7.常态抓实廉政宣教。要不拘形式地利用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汲取正向能量、吸取反面教训,既要砥砺前行,又要警钟长鸣,从而不断增强全市从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财政干部的家国情怀和勤政廉政意识。广大财政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

28.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始终强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是对干部最好的关心和保护。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高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经常了解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全体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各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强化试点示范,着力发现典型、树立标杆,由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要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大力倡导想干事、敢干事的担当精神,坚决杜绝和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过硬作风和一流业绩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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