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我市选定8个村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
 
添加时间:2017-1-4 9:59:06 阅读:465 来源:admin

我市选定8个村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

 

近日,在市县组织、财政、农办、农业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认真调研,并通过竞争立项程序,最终选定8个村(不含省管县范县)为我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为支持试点村的发展,省财政已下拨我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72万元。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落实邓小平提出的两个飞跃、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邓小平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提出过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城乡一体化的稳步推进,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为扎实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申报工作,我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相关县根据《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注重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认真摸排,科学编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实施方案,并报省组织、财政、农办、农业四部门备案。我市选定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分别为:濮阳县庆祖镇后郑寨村、郎中乡马白邱村、海通乡刘吕邱村;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南乐县城关镇岳固村;台前县打渔陈镇梁庙村、侯庙镇许集村、夹河乡卢庄村。

此次试点将对每个项目村投入160.8万元资金,其中中央、省级134万元;市级13.4万元;县级13.4万元。试点村项目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将为试点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提供新动力。

 

 

 
濮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11161号
联系电话:0393-6666783 邮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