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制定贫困退出机制
添加时间:2016-11-29 11:04:05 阅读:386 来源:admin
多省份制定贫困退出机制
脱贫可持续性须关注
今年下半年,四川省、甘肃省、山西省、江西省等省份相继出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其中,部分省份在“两不愁、三保障”等国有标准及格线之上,细化、增设了省内标准。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福5月在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曾表示,“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改革,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退出标准,严格验收办法,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依据今年4月中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贫困县退出,同样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是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
近日,四川省公布的《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则明确,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增加了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三条标准;贫困村方面,细化为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通信网络;贫困县,则乡乡有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
四川省表示,对今年计划“摘帽”的五个贫困县,2350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采取“省验收贫困县、市验收贫困村、县验收贫困户”的验收方式。12月25日前,要完成全省贫困退出验收报告。
《兰州日报》报道,甘肃省将于12月上旬,开展脱贫验收评估工作。日前出台的《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在贫困人口退出方面,将“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等11项指标,作为验收达标的否决性指标。这一年收入标准高于国家贫困线。2015年,中国国家贫困线为285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在“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甘肃还设置了“有增收渠道”指标,要求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有一项特色增收产业或一门增收技能,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以保证贫困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设置“无因病因学因房大额借贷5万元以上”指标,防止贫困家庭负债累累但被验收脱贫的现象发生。
如何防止地方为了政绩,由争先“戴帽”变成争先“脱帽”,刘永富曾回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士,开展第三方评估。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对财新记者表示,科研机构、高校等第三方参与评估,建立在一系列的指标体系上,会相对客观和科学。他在安徽调研时了解到,“已经开始评估了,组织了学校的老师、学生去做”。
他表示,第三方评估中,“脱贫”的评价指标是很全面了,关键是抽样调查如何更加准确,“我们也搞过好多调研,我们看到的就是,地方安排的话,一般安排的都是‘典型’。如果下去到基层评估,最好是采取随机抽样,或者是分层抽样,让评估程度更加可靠,而不是让地方来选择”。
张照新还指出,评估时需要关注脱贫的可持续性,“今年给钱,今年脱贫了,那明年怎么办?对不同的贫困类型,评估的侧重点,应该有所区别”。他认为,对于因残疾致贫等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须在制度设计上,为他们提供长期的兜底保障。
对于“摘帽”后的政策,刘永富在前述发布会上曾表示,贫困县“摘帽”以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不仅是贫困县“摘帽”以后政策不变,就是贫困户脱贫以后,政策也要继续支持一段时间,保证他们能够做到稳定脱贫,建立起通过自己的劳动稳定增收的渠道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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