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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规范实施2015年一事一议项目
 
添加时间:2015-8-4 16:00:39 阅读:588 来源:admin

濮阳县规范实施2015年一事一议项目
 
濮阳县财政农改部门要求各乡镇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把项目审核、资金管理和督查验收关,坚持标准,规范操作。
    一、项目的工程和货物标,由各乡镇负责招标。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于7月底完成招标,确保项目按时开工。8月底,县财政局将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二、足额落实项目资金。根据文件要求,社会捐赠资金必须在招标前,缴存乡镇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否则项目取消,财政资金收回,同时要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和其它赞助资金的落实。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乡镇要对试点项目负总责,加强管控。县乡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规范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合法。乡镇财政所要实施监管责任,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拨付、实施和验收,乡镇财政要审核签署意见。
四、绩效考评和奖惩。11月底,县财政、审计、投资评审等部门,要对今年的一事一议项目实行绩效考评(考评办法另发)。考评结果,将作为明年乡镇试点时,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考评中,发现违规现象,如不招标、挪用资金、变更项目等,取消乡镇下一年的试点申报资格。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不能如期改正的,移交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处理。(濮阳县农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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